一级建造师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大纲、统一命题、统一组织的制度,由人事部、建设部共同组织实施,因此考试分数线每年都是一样的,为各科目满分的60%。
1、一级建造师的合格分数线
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设《建设工程经济》、《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》、《建设工程项目管理》和《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》4个科目。各学科的合格标准一般为各学科总分的60%,即:
《建设工程经济》合格分数为60分,满分为100分;
《建筑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》合格分数78分,满分为130分;
《建设工程项目管理》合格分数为78分,满分为130分;
《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》合格分数为96分,满分为160分。
一般一级建造师的考试成绩会是在考试完成后的3个月左右公布,考生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就可以查询。
2、一级建造师的成绩有效期
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方法和非滚动相结合。
考全科的考生成绩实行2年滚动管理,考生在连续的2年内通过考试即可。每年内的考试科目和考几科不做要求,考生自行规划即可。
免试部分科目成绩实行非滚动管理,考试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。
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成绩实行非滚动管理,参加该考试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。